儀商君按:7月13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十六屆中國互聯網大會上發布《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17)》,信通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所長魯春叢對白皮書進行了現場解讀。他認為,大網絡推動大融合,大平臺推動大變革,大數據推動大發展,數字經濟努力為經濟轉型升級、社會繁榮進步、國家創新發展貢獻智庫力量。

第一部分 什么是數字經濟?
數字經濟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單部門的信息經濟階段。上世紀40年代,第二代晶體管電子計算機和集成電路得以發明應用,人類知識和信息處理能力大幅提高,1962年美國經濟學家馬克盧普提出“信息經濟”概念,認為“向市場提供信息產品或信息服務的那些企業”是重要經濟部門,信息經濟等同于信息產業的直接貢獻。
第二個階段是雙部門的信息經濟階段。20世紀80年代,大規模集成電路、微型處理器、軟件領域的革命性成果加速了數字技術擴散,數字技術與其他經濟部門交互發展加速。美國經濟學家馬克·波拉特在1977年指出,除“第一信息部門”外,還應包括融合信息產品和服務的其他經濟部門,即“第二信息部門”,信息經濟等同于信息產業貢獻加上融合領域的間接貢獻。
第三個階段是以網絡為依托的數字經濟階段。上世紀90年代起,互聯網商用技術日趨成熟,數字技術與網絡技術逐漸融合,特別是近些年來,世界各國加快實施寬帶戰略,光纖、4G網絡覆蓋水平、速率大幅提升,從人人互聯到萬物互聯,數字化技術發生深刻質變和巨大量變。1996年美國學者泰普斯科特在《數字經濟時代》中正式提出數字經濟概念,2000年前后,美國商務部出版《浮現中的數字經濟》和《數字經濟》研究報告,被廣泛接受。
我們認為,數字經濟是以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為關鍵生產要素,以數字技術創新為核心驅動力,以現代信息網絡為重要載體,通過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斷提高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構經濟發展與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經濟形態。
內涵很容易理解,數字經濟包括兩大部分:一是數字產業化,也稱為數字經濟基礎部分,即信息產業,包括電子信息制造業、信息通信業、軟件服務業等;二是產業數字化,也稱為數字經濟融合部分,傳統產業由于應用數字技術,所帶來的生產數量和生產效率提升,其新增產出構成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數字經濟是信息化發展的高級階段,數字經濟是一種技術經濟范式,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的更高級的經濟社會形態,如同農業經濟時代以勞動力和土地、工業經濟時代以資本和技術為新的生產要素一樣,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成為新的關鍵生產要素。數據資源具有可復制、可共享、無限增長和供給的稟賦,打破了傳統要素有限供給對增長的制約,為持續增長和永續發展提供了基礎與可能。 我們需站在人類經濟社會形態演化的歷史長河中,全面審視數字經濟對經濟社會的革命性、系統性和全局性影響。

第二部分 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情況
中國信通院測算表明,2016年中國數字經濟總量達到22.6萬億元,同比名義增長接近19%,占GDP的比重超過30%,同比提升2.8個百分點。數字經濟已成為近年來帶動經濟增長的核心動力,2016年中國數字經濟對GDP的貢獻接近70%。中國數字經濟對GDP增長的貢獻不斷增加,接近甚至超越了某些發達國家的水平。
1、基礎貢獻基本穩定
數字經濟基礎貢獻,即信息產業的增加值為5.2萬億元,同比名義增長8.7%,占同期GDP的比重為 6.9%。新世紀以來,信息產業增長與GDP基本同步,OECD國家基本穩定地維持在3%-6%左右。近年來,世界幾乎半數主要國家的信息產業領域研發投資占全部投資的比重達到20%,韓國、中國臺灣、以色列、芬蘭等幾個領先國家和地區甚至超過了40%。以世界平均水平為例,信息產業領域的專利占比達到39%,金磚國家的這一比例甚至達到了55%。
2、融合貢獻規模大增速快
2016年,數字經濟融合部分規模為 17.4萬億元,占GDP比重23.4%。,同比增長22.4%,融合部分占數字經濟比重高達77.2%。衡量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主要標志之一是人均信息消費水平,我國信息消費加速從1.0階段向2.0階段躍遷,即從“信息的消費”轉向“信息+消費”,由線上為主向線上線下融合的新消費形態轉變,信息服務從通信需求轉向應用服務和數字內容消費,信息產品從手機、電腦向數字家庭、智能網聯汽車、共享單車等新型融合產品延伸。近五年來,信息消費年均增幅21%,為同期最終消費增速的2.4倍,占最終消費支出的比重超過9%,預計到2020年,信息消費規模達到6萬億,間接帶動經濟增長15萬億,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分享經濟成為引領全球的中國新名片。
3、數字經濟在各行業中的發展出現較大差異。
2016年,服務業中數字經濟占行業比重平均值為29.6%,工業中數字經濟占行業比重平均值為17.0%,農業中數字經濟占行業比重平均值為6.2%。呈現出三產高于二產、二產高于一產的特征。資本密集型工業數字化轉型(裝備制造等資本密集型行業排名前十)要明顯快于勞動密集型工業(紡織服裝等勞動密集型行業排名后十)。
中國信通院編制了中國數字經濟指數(Digital Economy Index,簡稱DEI指數)。DEI指數表明,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冷熱適中”,處于正常運行區間。預計未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將在“正常”區間上部和“趨熱”區間下部波動調整。
遠期看,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將超過32萬億元,占GDP比重35%,到2030年,數字經濟占GDP比重將超過50%,全面步入數字經濟時代。
除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共性問題,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瓶頸。

(一)轉型壁壘
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加速融合應用,市場優勝劣汰機制發生巨大轉變,企業面臨競爭市場局面更加復雜,以前重視價格、質量等,現在還要重視渠道、方式、手段。傳統產業利用數字技術動力不足,信息化投入大、投資專用性強、轉換成本高,追加信息化投資周期長、見效慢,試錯成本和試錯風險超出企業承受能力。行業標準缺失或不統一,無標準或多標準現象并存,嚴重制約企業應用步伐;企業外部服務體系發展滯后,支撐能力缺失。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數字技術發揮作用時滯較長。數字技術從投入到產生正向經濟收益之間約為3-10年。
(二)發展失衡
一是產業不均衡。數字經濟發展呈現出三二一產逆向滲透趨勢,第三產業數字經濟發展較為超前,第一、二產業數字經濟則相對滯后。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測算表明,2016年我國第三產業ICT中間投入占行業中間總投入的比重為10.08%,而第二產業與第一產業該指標數值僅為5.56%和0.44%,產業間數字經濟發展不均衡問題非常突出。二是區域不均衡,擴大社會收入差距。2016年,廣東、江蘇、浙江數字經濟規模均突破2萬億元,三省數字經濟總量占全國數字經濟總量三分之一,在規模、占比、增速方面均引領全國發展,“強者恒強”效應顯著。而云南、新疆、寧夏等十個省份數字經濟總量均在3500億元以下,十省總量僅相當于我國數字經濟總量的12%。 三是消費生產不均衡。資本大量涌入數字經濟生活服務領域,2016年在線教育融資8.5億美元,在線醫療融資12.2億美元,同比增長超過100%。但數字經濟生產領域技術和資源投入仍然不足,距離創新、設計、生產制造等核心環節的實質性變革與發達國家還有較大差距。據測算,2016年我國97個生產部門中ICT中間投資占比低于0.5%的部門高達55個。

(三)平臺治理
一是責任界定問題。數字經濟下新業態豐富、市場主體眾多,科學合理界定不同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是其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數字經濟下平臺模式成為主流,平臺模式與傳統商業模式不同,出了問題,責任往往全部加于平臺企業身上。目前,平臺,政府,用戶之間的責任不清晰,平臺企業不應承擔無限責任。
二是政府協同監管問題。數字經濟生態下,其去中心化,跨界融合等特點給傳統監管體系帶來很大挑戰。目前我國跨行業協同管理,以及跨地區協作機制都還不完善,特別是各行業和各地區對同一業態的管理要求和標準不盡相同,這大大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例如,出于稅收、管理等考慮,地方往往會要求平臺企業在當地建立分支機構。同時,要求平臺將業務運營數據在本地監管機構進行備份,平臺企業往往面臨著數據接口和標準不統一的問題。
總而言之,平臺治理,本質上是管理理念問題,各國國情不同,平臺治理的出發點不同。比如,電子商務平臺責任的界定上,美國和歐洲國家有很大不同。美國傾向于對網絡平臺這種新事物給予更多的支持,不要求平臺承擔售假的連帶責任。歐洲國家在類似案件的司法裁定中,更傾向于品牌商,一般要求平臺商承擔第三方售假的連帶責任,這都有實際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