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原因:不采樣、不進儀器分析便出具檢測報告,是實驗室最常見的造假行為,也是最拙劣的造假行為。此外在哪里采樣?采樣方式是否準確?是否準確分析?這些也對檢測數據有直接影響。加之檢測行業目前已是充分競爭的行業,各地大大小小的實驗室不盡其數,部分實驗室業務量小,服務價格低,可能還不夠分析儀器正常開機運行的耗材費用。為了生存,檢測企業不得不鋌而走險。
處罰成本太低,違法行為被抓住還有一定的概率,比如下文通報的5家企業的處罰為“禁止參與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或政府委托項目”,對小檢測公司而言或許根本沒有政府服務這塊業務,處罰等于沒有處罰。
檢測造假屢禁不止,說明我們的監管制度不完善,企業有漏洞可鉆,只要利益夠大,即使被通報又如何,明天接著造假!只有建立和完善好監管制度、處罰制度,打破利益鏈,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