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細則》)。
《細則》指出,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攻關項目是指對相關企業或機構開展智能傳感器及EDA涉及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進工藝、關鍵設備等技術研發和產品攻關,達到國際和國內先進水平、填補國內核心技術空白,能夠解決智能傳感器“卡脖子”問題,且未獲得國家資金的重點項目。
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屬于“揭榜掛帥”項目,“揭榜掛帥”項目是指采用“事前立項、分期資助”的方式,通過攻關方向遴選、項目立項、事中管理和分期資助等過程予以立項和支持的項目。
《細則》指出, “卡脖子”技術攻關方向應瞄準深圳市智能傳感器產業發展面臨的關鍵短板,重點突破一批創新性強、應用效果好的技術、產品。
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申報指南的確定和發布,按照以下程序開展。(一)征集項目建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國家、省、市重大戰略規劃和產業發展需求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征集并研提攻關方向建議。(二)攻關方向遴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行或者另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攻關方向建議開展評估,并與我市已經開展受理的技術攻關類項目的攻關方向查重,進一步遴選重點方向,凝練任務內容。(三)確定攻關方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遴選重點方向,確定攻關方向,形成項目申報指南,按程序向社會公開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并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細則》指出,“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資助采取“事前立項,事中監管、分期資助”的方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項目各階段實際情況,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當年專項資金規模及項目合同等約定分期撥付項目資助資金。資助總額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30%,資助總額最高1億元。
項目獲得立項后,承擔單位應積極落實各項條件,推進項目建設,做好項目管理工作,主動報告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采取定期跟進監督、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以及確保財政資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等內容。
深圳市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旨在通過財政資金支持,推動智能傳感器領域的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該細則明確了項目的支持方向、申報條件、資助標準和管理流程,為相關企業和機構提供了清晰的指導和支持。通過這些措施,深圳市希望在智能傳感器領域實現技術突破,提升產業競爭力,解決“卡脖子”問題。
以下是相關政策原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深圳市關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規范和強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管理,根據《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專項資金事前資助項目事中監管和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工信規〔2023〕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實際情況,制訂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組織實施的智能傳感器專項資金扶持計劃中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第三條 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攻關項目是指對相關企業或機構開展智能傳感器及EDA涉及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進工藝、關鍵設備等技術研發和產品攻關,達到國際和國內先進水平、填補國內核心技術空白,能夠解決智能傳感器“卡脖子”問題,且未獲得國家資金的重點項目。第四條 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屬于“揭榜掛帥”項目,“揭榜掛帥”項目是指采用“事前立項、分期資助”的方式,通過攻關方向遴選、項目立項、事中管理和分期資助等過程予以立項和支持的項目。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流程確定“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方向,發布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和立項,開展項目跟蹤管理和監督檢查,下達補貼資金等過程管理工作;批準項目變更、撤銷或中止,辦理資助資金撥付、回收和清算,辦理資金信息公開(涉密信息除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項目評價過程管理等工作;開展全過程績效管理、制定合理的績效指標等工作;配合市財政部門開展專項資金項目重點績效評價和再評價,配合審計部門和監察機關對資金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以及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第六條 項目申報單位按照項目征集、申請指南等文件要求進行申報,提交申報資料;立項后按照簽訂的合同或批復文件內容實施項目;按照要求開展績效自評工作,配合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報送項目有關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根據項目評價結果及時進行整改。
第三章 項目立項
第七條 “卡脖子”技術攻關方向應瞄準深圳市智能傳感器產業發展面臨的關鍵短板,重點突破一批創新性強、應用效果好的技術、產品。第八條 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申報指南的確定和發布,按照以下程序開展。(一)征集項目建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國家、省、市重大戰略規劃和產業發展需求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征集并研提攻關方向建議。(二)攻關方向遴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行或者另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攻關方向建議開展評估,并與我市已經開展受理的技術攻關類項目的攻關方向查重,進一步遴選重點方向,凝練任務內容。(三)確定攻關方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遴選重點方向,確定攻關方向,形成項目申報指南,按程序向社會公開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并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第九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核,形式審核通過的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第十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對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評審。專家組由5名或以上(單數)專業技術類專家和2名財務類專家組成。評審時,要重點從項目申報單位所提方案的先進性、創新性、可行性、社會效益等方面予以評審。第十一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評審情況,確定項目承擔單位,每項任務的最終揭榜單位原則不超過2家,形成擬立項項目。第十二條 市工業和和信息化局應將擬立項項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明確項目的實施期限、技術目標、經濟目標、學術目標、資金投入、項目資助撥付時間等內容,項目實施周期超過2年(含2年)的,應設定項目中期考核內容。
第四章 事中管理、驗收評估和資金撥付
第十三條 “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資助采取“事前立項,事中監管、分期資助”的方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項目各階段實際情況,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當年專項資金規模及項目合同等約定分期撥付項目資助資金。資助總額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30%,資助總額最高1億元。第十四條 項目獲得立項后,承擔單位應積極落實各項條件,推進項目建設,做好項目管理工作,主動報告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采取定期跟進監督、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以及確保財政資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等內容。第十五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項目中期評價,形成評價報告。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一)項目建設及投資計劃執行情況;(二)項目階段性成果產出,包括經濟指標、技術指標、學術指標等完成情況;(三)項目技術攻關情況;(四)項目存在問題及下一步計劃。第十六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根據項目中期評價報告確認提出對重大項目繼續支持、限期整改或終止合同的意見。(一)項目已按項目合同書要求完成中期約定階段目標的,撥付項目中期資助資金;(二)項目未按項目合同書要求完成中期目標的,應暫緩撥付中期資助資金,要求限期整改;(三)項目承擔單位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應終止項目合同并收回全部資助資金和孳息。第十七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收到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的變更事項的申請后,應核實項目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批復項目承擔單位。(一)項目總投資額及年度投資額調整;(二)項目因項目承擔單位更名、兼并重組等原因造成實施主體發生變更;(三)項目負責人變更;(四)項目實施期限調整;(五)項目建設內容、建設目標發生調整;(六)其他確需調整的事項。第十八條 項目延期次數原則上不超過1次,延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第十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項目建設完成后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驗收申請。提交驗收申請的時間不得晚于合同約定的項目實施期限截止后三個月。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未盡項目事中監管及驗收事項,參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專項資金事前資助項目事中監管和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工信規〔2023〕6號)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開展智能傳感器“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的綜合績效評價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5年XX月XX日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9日。